假都沒了,已經沒有結婚的動力了

人生路,美夢似路長

假如上天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說三個字:搞緊結




27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人口計生法修正案中刪除了晚婚晚育假的相關鼓勵條款,“修訂之前是鼓勵晚婚晚育,現在不再鼓勵晚婚晚育了,所以取消了鼓勵晚婚晚育假的相關條款”,這就意味著晚婚假確定取消了。
晚育假方面,則是取消了這個分類名稱。日前,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后在生育假方面將只分為基礎假和延長獎勵假,而不再分為晚育假等產假種類。
在新人口計生法修正案中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張春生表示,這也就是說,生育一孩、二孩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三個以上孩子的夫妻,只要符合地方相關規定都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具體的獎勵條件規定由地方制定。
成都商報記者 韓利 北京報道 編輯 吳欽
標簽:行業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