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主任張文彬介紹,首單投訴是一位曹先生,他反映在市開發區興城東路66號羅森揚州興城東路店買了一件力保健的飲料,標價簽是7塊,收費時收的是8塊。

接到投訴后,市市場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立刻電話通知屬地分局的執法人員,上門進行情況調查。該店工作人員解釋,商品價格前后不一是因為沒來得及調換。市場監督管理局揚子津分局局長湯鵬生表示,所有的商品必須明碼標價,如果標簽價是7塊,就必須按照7塊銷售,如果系統里價格沒改過來,需要商家自行承擔。

現場,該便利店工作人員表示會配合執法單位的調查,服從調查結果。湯鵬生介紹,沒有按照明碼標價工作來執行,要進行行政調查和行政處罰,相關費用要退給消費者。
對于投訴結果,曹先生表示很滿意:速度真的很快,9點多打的電話,15分鐘后就有人聯系去現場調查。

據介紹,“云上315”各消費舉報途徑此后將保持常態化運轉,第一時間處理各類市民消費投訴。另據報道,今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消費者協會和市郵政分公司還聯合發行了“紀念2021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專用郵資圖明信片。
來源|揚州廣電“揚帆”手機頻道
編輯|肖溢微
標簽:行業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