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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5月7日消息(記者 蒙健)寫了"不含膽固醇",卻未標示膽固醇含量,因生產的"好日子"食用調和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海口龍華笑滿堂食品廠予以警告,并罰款7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77.5元。
據介紹,3月16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海口龍華笑滿堂食品廠的生產經營場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食品廠成品庫中存放有其生產的"好日子"食用調和油(生產日期:2021/02/24,凈含量:1.6L/瓶)。執法人員發現,該批成品食用調和油的標簽上標有"不含膽固醇"字樣,但未標示膽固醇含量,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相關規定。
執法人員在該食品廠辦公室中發現有食品生產加工產品銷售記錄,該銷售記錄中未記錄上述批次產品銷售信息。執法人員現場向該食品廠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立案調查處理。經調查,海口龍華笑滿堂食品廠生產的20210224批次的好日子食用調和油生產80箱(6瓶/箱),已銷售30箱,分別銷售至海口坡博市場、樂東利國市場和九所市場,銷售價60元/箱,貨值金額4800元,召回18箱零1瓶,成本價45元/箱,違法所得177.5元。
記者了解到,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如果在食品的標簽上特別強調一種或多種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較低或無時,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因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用調和油,以及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銷售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海口龍華笑滿堂食品廠予以警告,處罰款7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177.5元。
標簽:行業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