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發布了關于征求《山西獨立儲能和用戶可控負荷參與電力調峰市場交易實施細則(試行)》意見的函。
根據文件,獨立儲能電站規模準入條件為不小于20MW/40MWh,參與電力儲能調峰的交易包括雙邊協商交易、掛牌交易以及日前市場交易。其中日前市場交易獨立儲能市場主體申報價格參考現貨市場火電機組深度調峰第四檔區間750元-950元/MWh。
補償價格折合每度電0.75元-0.95元,這一價格高于一般用戶側儲能的峰谷價差。算上充放電過程中的效率損失和儲能度電次成本,每度電成本大約在0.5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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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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