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具有更多可再生能源的系統提供靈活性,歐盟似乎準備擴大電池儲能容量。歐盟委員會能源司也指出,必須制定政策,建立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到2030年,歐盟需要超過1億瓦的電池儲能能力,才能實現目前的脫碳計劃。但是到2050年,當整個經濟應該脫碳的時候,歐盟對電池儲能的需求將會減少到大約50千兆瓦在氫的使用的支持下。
這是歐盟委員會能源總署在《能源儲存-對歐洲電力供應安全的貢獻》中提出的關鍵發現之一。能源供應安全是能源轉型過程中經常被提到的首要問題。儲能部署可以對能源供應的靈活性要求和安全性做出重大貢獻。隨著歐盟在實現經濟脫碳方面取得進展,歐洲委員會能源司就歐洲大陸的儲能技術狀況發表了一份全面報告。
為此目的,理事會審查了在歐洲部署的儲能項目,并確定了指導其運作的政策,以確定最佳做法。該報告還規定了需要多少存儲空間以平衡供應安全和成本效率。
歐洲2030年的氣候目標大約需要108吉瓦的固定存儲器。到2030年,電解槽產能不可能成為具有價格競爭力的產品。
在回顧和建模中,2050年對電池的需求將低于2030年,僅能達到大約50吉瓦。這將是因為通過電動汽車的智能充電和空間供暖與蓄熱相結合,需求方提供了顯著的氫利用和靈活性。
這組作者還指出,除了立法者希望將全球變暖控制在1.5攝氏度以下或2攝氏度以下之外,還有三個決定性的領域將對哪些技術將以何種規模推廣產生重大影響。需求響應將與儲能競爭,因為兩者都實現了增加靈活性的功能。據報道,電動汽車的最佳使用和分散的空間加熱可能導致對固定電池的需求減少一半,降至340吉瓦。
該團隊強調的另一個方面是電解槽的成本發展。目前,電解槽的前期成本很高,使得這項技術幾乎貴得令人望而卻步。該集團承認,他們大規模推廣氫燃料的設想是基于必要設備的有吸引力的價格發展。如果這一發展沒有展開,歐盟電力系統更有可能增加73吉瓦而不是50吉瓦的電池儲能,以應對靈活性需求。
此外,氫的柔韌性也將發揮重要作用。氫或合成燃料的部署情況如何,以及它們是否能夠利用現有的液體和氣體燃料基礎設施,將影響氫的使用速度。
此外,總干事還確定了促進儲能技術擴散的最佳實踐。在這一任務中,公共指導、支持和電力市場和電網的充分設計是關鍵因素。然而,最重要的因素是培養可行的商業案例。目前,報告的作者說,“各種政策障礙仍在阻礙歐盟能源儲能的發展,并導致有關收入來源的不確定性,以彌補項目成本和風險。”
為此目的,報告概述了小組確定的問題。例如,作者認識到清潔能源計劃(CEP)主張必須取消電網電價的雙重收費。然而,它指出了一個事實,即在歐盟層面上沒有監督來確定這些條款是否得到及時執行,是否符合它們的目標和目的。
報告的作者表示:“各成員國目前的‘關稅征收’做法仍存在很大差異,即使取消了雙重收費,也不能解決所有可能的情況。例如,就現有和新儲能設施的申請、轉換損失的計算、能源是否在批發市場交易或供應給終端消費者,以及對所有數量或只對提供特定服務的電力(例如平衡)實施關稅退稅。”
據微鋰電小組分析,在蓬勃發展的存儲市場中還需要解決的其他問題包括動態電價和使用時間電網電價,逐步淘汰凈計量以及建立非歧視性的非頻率輔助采購程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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