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協合棗陽新市等風電場上網電價獲湖北省發改委批復。經研究,同意協合棗陽新市風電場執行每千瓦時0.61元(含稅)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項目、中廣核大悟宣化風電場、中廣核大悟墨關風電場、中廣核大悟三里城風電場執行每千瓦時0.60元(含稅)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原文如下:
湖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協合棗陽新市等風電場上網電價的批復襄陽市、孝感市、荊門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關于核定協合棗陽新市等風電場上網電價的請示收悉。鑒于協合棗陽新市風電場、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項目、中廣核大悟宣化風電場、中廣核大悟墨關風電場、中廣核大悟三里城風電場(建設規模分別為4.7萬千瓦、7.2萬千瓦、10萬千瓦、3萬千瓦及3.6萬千瓦)通過有關部門審核,已經并網發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3008號)、《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規定,經研究,同意協合棗陽新市風電場執行每千瓦時0.61元(含稅)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項目、中廣核大悟宣化風電場、中廣核大悟墨關風電場、中廣核大悟三里城風電場執行每千瓦時0.60元(含稅)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上述價格從項目發電機組并網發電之日起執行。在湖北省現行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以內的部分,由省電力公司負擔;高出部分,項目需要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調整后,由省電力公司負擔的部分相應調整。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8日附核準文件:
湖北省發改委批復中廣核大悟宣化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
湖北省發改委批復中廣核大悟墨關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

湖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中廣核大悟三里城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中廣核大悟陽平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申請受理中廣核大悟三里城風電場項目核準申請的函》(廣核風陽平函〔2017〕67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湖北省風能資源開發利用,優化能源結構,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同意建設中廣核大悟三里城風電場工程(項目代碼2017-420922-44-02-131020)。
項目單位為中廣核風電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廣核大悟陽平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孝感市大悟縣。
三、項目建設規模為3.6萬千瓦,安裝18臺單機容量20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以及相關配套設施,年設計上網電量7124萬千瓦時。
四、項目總投資為29944萬元(不含送出系統工程投資),其中資本金5989萬元,占總投資的比例為20﹪,由中廣核大悟陽平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出資。
五、請嚴格按照本文核準意見實施招標。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等要求見《招標核準意見表》(附后)。
六、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是:省住建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鄂規選址420000201700158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中廣核大悟三里城風電場工程用地預審備案意見的函》(鄂土資預審函〔2017〕146號)等。
七、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做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八、請中廣核大悟陽平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嚴格按照規劃、國土、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批復意見和要求開展項目建設,不得違規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開展項目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森林植被恢復、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風電場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和《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規定,及時開展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三同時”要求,在項目設計、建設和運營中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項目安全運行。
九、請孝感市發展改革委督促項目單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緊開展項目建設工作,按計劃和設計標準高質量地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項目事中事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切實保證項目建設和運行安全。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中廣核大悟陽平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1月14日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同意協合棗陽新市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文件延期的批復
湖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變更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根據《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項目申請報告(修編)》評估意見,原項目場址因受石灰石礦等敏感因素影響,滿足不了安裝36臺風力發電機組的設計標準。為充分利用風能資源,湖北省發改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8-420802-44-02-064668)由設計安裝36臺單機容量20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30臺單機容量2200千瓦和3臺單機容量20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年設計上網電量變更為15441萬千瓦時,建設規模仍為7.2萬千瓦,新增建設一座110千伏升壓站。
二、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同意變更選字第16157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部分內容的復函》(鄂建函〔2018〕418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函》(鄂土資預審函〔2018〕4號)等。
三、請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有限公司根據此批復,依法辦理后續相關手續。嚴格按照規劃、國土、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批復意見和要求開展項目建設,不得違規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開展項目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森林植被恢復、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驗收等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三同時”要求,在項目設計、建設和運營中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項目安全運行。
四、請荊門市發展改革進一步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協助項目單位抓緊完成項目建設。同時,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項目事中事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切實保證項目建設和運行安全。
五、其他事項仍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湖北能源集團荊門象河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6〕491號)執行。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1月13日 來源: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標簽:行業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