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巾分類、功能及適用范圍
種類 | 定義 | 功能 | 適用范圍 |
普通濕巾 | 以非織造布、織物、無塵紙或其他原料為載體,純化水為生產用水,適量添加防腐劑等輔料,對手、皮膚、黏膜或物體表面具有清潔作用的產品 | 清潔 | 手、皮膚、黏膜或物體表面 |
衛生濕巾 | 非織造布、織物、木漿復合布、木漿紙等為載體,適量添加生產用水和消毒液等原材料,對處理對象(如手、皮膚、黏膜及普通物體表面)具有清潔殺菌作用的濕巾 | 清潔殺菌 | 手、皮膚、黏膜及普通物體表面 |
消毒濕巾 | 以非織造布、織物、無塵紙或其他原料為載體,純化水為生產用水,適量添加消毒液等原材料,對適用于人體、一般物體表面、醫療器械表面及其他物體表面具有清潔消毒作用的產品 | 清潔消毒 | 人體、一般物體表面、醫療器械表面及其他物體表面,消毒濕巾的應用會更傾向于醫療用品方向 使用原則為:無明顯污染時可用消毒濕巾進行清潔和消毒。 |
種類
定義
功能
適用范圍
普通濕巾
以非織造布、織物、無塵紙或其他原料為載體,純化水為生產用水,適量添加防腐劑等輔料,對手、皮膚、黏膜或物體表面具有清潔作用的產品
清潔
手、皮膚、黏膜或物體表面
衛生濕巾
非織造布、織物、木漿復合布、木漿紙等為載體,適量添加生產用水和消毒液等原材料,對處理對象(如手、皮膚、黏膜及普通物體表面)具有清潔殺菌作用的濕巾
清潔殺菌
手、皮膚、黏膜及普通物體表面
消毒濕巾
以非織造布、織物、無塵紙或其他原料為載體,純化水為生產用水,適量添加消毒液等原材料,對適用于人體、一般物體表面、醫療器械表面及其他物體表面具有清潔消毒作用的產品
清潔消毒
人體、一般物體表面、醫療器械表面及其他物體表面,消毒濕巾的應用會更傾向于醫療用品方向
使用原則為:無明顯污染時可用消毒濕巾進行清潔和消毒。
注:
清潔:去除物體表面有機物、無機物和可見污染物的過程。
消毒:清除或殺滅傳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達到無害化的處理。
滅菌 :殺滅或清除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處理。(WS/T367-2012《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
技術指標
類別 | 微生物學指標 | 殺滅微生物指標 |
普通濕巾 | 細菌菌落總數≤200CFU/g,大腸菌落不得檢出,致病性化膿菌不得檢出,真菌菌落總數≤100CFU/g | 無要求 |
衛生濕巾 | 衛生濕巾細菌菌落總數≤200CFU/g,大腸菌落、致病性化膿菌(包括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與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不得檢出。 | 衛生濕巾對大腸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殺滅率應≥90%,如標明對真菌有殺菌作用的,應對白色念珠菌的殺滅率≥90%;如標明對其他微生物有殺滅作用的,應對相應微生物殺滅率≥90%。 |
消毒濕巾 | 細菌菌落總數不得檢出,大腸菌落不得檢出,致病性化膿菌不得檢出,真菌菌落總數不得檢出。 | 消毒濕巾的浸泡液對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殺滅率須≥99.999%,產品如需標明對真菌有作用,浸泡液還應對白色念珠菌的殺滅率≥99.999%; 團標中的殺滅指標要求:殺滅對數值應≥5.00(懸液法),殺滅對數值應≥3.00(載體法),消毒現場試驗殺滅對數值應≥1.00。 |
類別
微生物學指標
殺滅微生物指標
普通濕巾
細菌菌落總數≤200CFU/g,大腸菌落不得檢出,致病性化膿菌不得檢出,真菌菌落總數≤100CFU/g
無要求
衛生濕巾
衛生濕巾細菌菌落總數≤200CFU/g,大腸菌落、致病性化膿菌(包括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與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不得檢出。
衛生濕巾對大腸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殺滅率應≥90%,如標明對真菌有殺菌作用的,應對白色念珠菌的殺滅率≥90%;如標明對其他微生物有殺滅作用的,應對相應微生物殺滅率≥90%。
消毒濕巾
細菌菌落總數不得檢出,大腸菌落不得檢出,致病性化膿菌不得檢出,真菌菌落總數不得檢出。
消毒濕巾的浸泡液對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殺滅率須≥99.999%,產品如需標明對真菌有作用,浸泡液還應對白色念珠菌的殺滅率≥99.999%;
團標中的殺滅指標要求:殺滅對數值應≥5.00(懸液法),殺滅對數值應≥3.00(載體法),消毒現場試驗殺滅對數值應≥1.00。
可選擇有效成分及含量要求
生產過程中,衛生濕巾和消毒濕巾會根據不同的消毒目的,添加不同的消毒液,即消毒原料,其相關使用情況參照以下標準。
標準名稱 | 標準編號 |
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的衛生要求 | GB 27952-2011 |
皮膚消毒劑衛生要求 | GB 27951-2011 |
黏膜消毒劑通用要求 | GB 27954-2011 |
手消毒劑衛生要求 | GB 27950-2011 |
空氣消毒劑衛生要求 | GB 27948-2011 |
過氧化物類消毒劑衛生標準等 | GB 26371-2010 |
含氯消毒劑衛生要求 | GB/T 36758-2018 |
含溴消毒劑衛生標準 | GB 26370-2010 |
胍類消毒劑衛生標準 | GB 26367-2010 |
季銨鹽類消毒劑衛生標準 | GB 26369-2010 |
乙醇消毒劑衛生標準 | GB 26373-2010 |
標準名稱
標準編號
普通物體表面消毒劑的衛生要求
GB 27952-2011
皮膚消毒劑衛生要求
GB 27951-2011
黏膜消毒劑通用要求
GB 27954-2011
手消毒劑衛生要求
GB 27950-2011
空氣消毒劑衛生要求
GB 27948-2011
過氧化物類消毒劑衛生標準等
GB 26371-2010
含氯消毒劑衛生要求
GB/T 36758-2018
含溴消毒劑衛生標準
GB 26370-2010
胍類消毒劑衛生標準
GB 26367-2010
季銨鹽類消毒劑衛生標準
GB 26369-2010
乙醇消毒劑衛生標準
GB 26373-2010
衛生濕巾的有效成分含量應符合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的含量,市場上衛生濕巾有效成分如果使用的是上述限用物質,其添加量都遠遠小于上述限值要求。
消毒濕巾可以參照《利用新材料、新工藝技術和新殺菌原理生產消毒劑和消毒器械的判定依據》,依據病原微生物特點并根據消毒劑原料有效成分清單,選擇合適的消毒濕巾消毒液原料。
這兩類濕巾,所選有效成分多數相同,只是在用量上消毒濕巾中的有效成分含量遠大于衛生濕巾。
常見消毒濕巾配制及適用情況
目前,常用消毒濕巾的消毒液中,大多數以季銨鹽為主要有效成分。但是,針對不同的消毒對象及場所,季銨鹽的有效含量不同。
適用于環境物體表面消毒:雙癸基二甲基溴化銨(0.18%-0.20%),配以表面活性劑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保濕劑甘油,增溶劑聚乙二醇400,適量水。
適用于醫院、公共場所、學校和居家各種物體表面消毒:季銨鹽含量為0.13%-0.15%。
適用于環境物體表面、醫療器械、公共場所、家居等物體表面和手、皮膚的擦拭消毒:以復合雙鏈季銨鹽(0.75%±0.075%)+鹽酸聚六亞甲基雙胍PHMB(0.10%±0.01%)。
適用于醫療機構的工作臺面、床頭柜、門把手等物體表面的擦拭消毒以及家居物體表面清洗、消毒用:季銨鹽含量為1.5g/L-2.0g/L。
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托幼機構、公共場所等環境物體表面清潔消毒以及醫療儀器設備設施表面的消毒:雙鏈季銨鹽(0.22%-0.28%)。
疫情期間:企業研制生產了75%酒精消毒濕巾,用于人手衛生、皮膚及物體表面消毒。
參照執行標準及要求
普通濕巾:符合GB/T27728-2011《濕巾》、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按照第三類消毒產品進行生產經營
衛生濕巾: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WS575-2017《衛生濕巾衛生要求》,按照第三類消毒產品進行生產經營
消毒濕巾:可參照團標《T/WSJD 001-2019 載體消毒劑衛生要求》
目前,普通濕巾和衛生濕巾標準已經相當完善,應用也比較普及。但是,消毒濕巾仍未列入《消毒產品分類目錄》,不能按消毒產品進行管理,沒有消字號,沒有衛生安全評價要求,屬于法規之外未被監管的產品,這就要求企業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生產經營。
但是,相關部門也不能否定它是消毒類產品,也就是說,企業依然可以參照團體標準《載體消毒劑衛生要求》等進行生產經營和管理。在此,協會也呼吁有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和標準。
標簽: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