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是宇宙的病毒嗎?
呃……
此話怎講?
話說,近日,一些國外媒體(以及它們的社交媒體賬號)都報了這樣一條讓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栗的消息。
▼今日俄羅斯:俄羅斯海關查獲500多只計劃運往中國黑市的熊掌
▼《英國每日郵報》:半噸被切斷的熊掌從俄羅斯輪船起獲,準備發往中國
▼《西伯利亞時報》:起獲4000張貂皮、525只熊掌以及猛犸象牙
綜合上述幾個媒體的報道,事情基本如下:
這些熊掌是俄羅斯海關部門在其遠東地區伯力(Khabarovsk)進行的一次反走私行動中查獲的,一共525只,計劃銷往中國。除此之外,還查獲了3978張貂皮,2.4公斤的玉石以及4公斤的猛犸象牙的部分。
這批未申報的貨物價值約合62萬美元。它們被封裝在有漢字的大袋子里邊。
觸目驚心有木有!!
犯罪嫌疑人已經承認,這批貨物計劃從俄羅斯的伯力運往中國黑龍江省同江市的黑市出售。
在中國的餐館里,熊掌被視為一道美味佳肴,通常被做湯或者燒烤食用,一道有熊掌的菜可能價格高達1000美元。
動物權利組織此前稱,中國黑市對傳統美味以及“治療”的需求導致了俄羅斯這一物種的非法捕獵。所謂“治療”是說,熊掌被用來治療從不舉到發燒的各種疾病,甚至被做成煙灰缸。
專家稱,這次受害的熊為棕熊和喜馬拉雅棕熊(Brown and Himalayan bears)。
▼本尊長這樣↓
喜馬拉雅棕熊Himalayan bears
棕熊Brown bears
這兩種熊都已經上了瀕危動物名單,因為數量銳減。
這則關于bear的新聞確實讓人unbearable。
而類似的新聞,也不時見于報端網絡,并非孤例。
2013年
2015年
不錯,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人類憑借自身的智慧、善假萬物站在了食物鏈頂端,睥睨眾生。叢林法則、適者生存的信條似乎在動物界乃至人類都通行。
"The law of the jungle"is an expression that means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ything goes," "survival of the strongest,"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kill or be killed," "dog eat dog" and "eat or be eaten,".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defines the Law of the Jungle as "the code of survival in jungle life, now usually with reference to the superiority of brute force or self-interest in the struggle for survival."[1] It is also known as jungle law orfrontier justice.
那人類與動物的區別在哪里呢?
若干年前,孟子曰過:“人之異于禽獸幾希”“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熊也是活生生的動物(Living creature)啊,而且已經瀕臨滅絕。幾百只熊掌從身體分離,這種痛苦加之與人類若何?
拋開這一層面,從法律層面,捕獵、食用瀕危動物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類真的要活在叢林中么?
最后發一組漫畫,名字叫做《當動物統治地球》。圖片可能略會讓觀者不適,不過真相往往不就是這么cruel嗎。
(漫畫版權歸原作者)
是不是脊背陣陣發涼?
Live and let live.
參考:rt.com,dailymail.com等
文、發布:代俊
標簽:光伏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