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施工順序可以概括為:開挖→一次支護→二次支護。
2、開挖作業的內容依次包括:鉆孔、裝藥、爆破、通風、出渣等。開挖作業與一次支護作業同時交叉進行,為保護圍巖的自身支撐能力,第一次支護工作應盡快進行。為了沖分利用圍巖的自身支撐能力開挖應采用灌面爆破(控制爆破)或機械開挖,并盡量采用全斷面開挖,地質條件較差時可以采用分塊多次開挖。一次開挖長度應根據巖質條件和開挖方式確定。巖質條件好時,長度可大一些,巖質條件差時長度可小一些,在同等巖質條件下,分塊多次開挖長度可大一些,全斷面開挖長度就要小一些。一般在中硬巖中長度約為2-2.5米,在膨脹性地層中大約為0.8-1.0米。
3、第一次支護作業包括:一次噴射混凝土、打錨桿、聯網、立鋼拱架、復噴混凝土
4、在巷道開挖后,應盡快地噴一層薄層混凝土(3-5mm),為爭取時間在較松散的圍巖掘進中第一次支護作業是在開挖的渣堆上進行的,待把未被渣堆覆蓋的開挖面的一次噴射混凝土完成后再出渣。
5、按一定系統布置錨桿,加固深度圍巖,在圍巖內形成承載拱,由噴層、錨桿及巖面承載拱構成外拱,起臨時支護作用,同時又是永久支護的一部分。復噴后應達到設計厚度(一般為10-15mm),并要求將錨桿、金屬網、鋼拱架等覆裹在噴射混凝土內。
6、完成第一次支護的時間非常重要,一般情況應在開挖后圍巖自穩時間的二分之一時間內完成。目前的施工經驗是松散圍巖應在爆破后三小時內完成,主要由施工條件決定。
7、在地質條件非常差的破碎帶或膨脹性地層(如風華花崗巖)中開挖巷道,為了延長圍巖的自穩時間,為了給一次支護爭取時間,安全的作業,需要在開挖工作面的前方圍巖進行超前支護(預支護),然后再開挖。
8、在安裝錨桿的同時,在圍巖和支護中埋設儀器或測點,進行圍巖位移和應力的現場測量:依據測量得到的信息來了解圍巖的動態,以及支護抗力與圍巖的相適應程度。
9、一次支護后,在圍巖變形趨于穩定時,進行第二次支護和封底,即永久性的支護(或是補噴射混凝土,或是澆注混凝土內拱),起到提高安全度和整個支護承載能力增強的作用,而此支護時機可以由監測結果得到。
10、對于底板不穩,底鼓變形嚴重,必然牽動側墻及頂部支護不穩,所以應盡快封底,形成封閉式的支護,以謀求圍巖的穩定。
標簽:光伏電池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