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不是權利。尊重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平等的權利,沒有因為任何原因而有不公平,所以當我們決定對孩子尊重的時候,就要知道我們在孩子的面前不是一個仲裁者,而是引導者。父母不是一種可以來威脅孩子的崗位,也不擁有強迫孩子的權利。
2、從主角上退下來。為什么這么說呢?很多人在做了父母后,會有很多遺憾想要從孩子身上補回來,很多人都在說,媽媽以前沒有做到,你一定要做到。爸爸以前沒有考上,你要去考上。其實對于自己的沒有完成的事情已經過去了,現在孩子的人生里,主角是孩子,所以不要給它們包袱或者希望來完成我們沒有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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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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