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國
貴報7月30日刊登評論《“一次獻血終生免費用血”放大激勵效應》,除了贊同評論的觀點,我還認為適當放寬對義務獻血的年齡限制,以此擴大義務獻血的數量,緩解供需矛盾。國家獻血法規定,獻血年齡為18-55周歲健康公民。
據悉,隨著血液需求量的增長,一些國家開始放寬年齡限制。據奧地利《歐洲聯合周報》報道,奧地利自前年6月20日起,取消獻血者最高65歲的年齡限制。英國血液網站提供的信息顯示,凡年齡在17歲至60歲、身體健康的英國人都可以獻血,經常獻血的人年齡可以放寬到70歲。美國血液網站信息顯示,任何年滿17歲、身體健康的人都可以獻血,沒有年齡上限。
我認為,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重視保健與養生等等,不少老人退休后,身體狀況并不差。因此,我認為只要體檢時合格,應該滿足公民無償獻血的愿望。為此,我建議可以適當放寬無償獻血的年齡限制。
標簽:環境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