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按照生態環境部和水利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統一安排,云南省開展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16個州(市)主要圍繞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立、治”(保護區是否劃定、標志標牌是否設立、違法環境問題是否清理整治)開展工作,共排查上報341個不同程度的環境問題。生態環境部于2018年5月,組織對云南省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督查,新發現水源地環境問題156個。
針對云南省水源地發現的497個問題,全省各地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認真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治時限和要求等開展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12月13日,云南省497個問題全部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100%,提前半個多月完成了整治任務。
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工作,先后17次對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工作進行批示,在不同會議場合多次對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工作進行強調和部署,省政府召開了2次專題會議對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進行研究并提出工作要求。我省召開了專題培訓會、視頻會議安排部署專項行動工作,強化督促指導,把關問題清單和整治標準,按片區環境監管方式,對云南省所有水源地問題進行了現場督促督辦,通過約談全覆蓋、加密調度、進度通報等機制,推進問題整治。
各州(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統籌推動,督促有關縣(市、區)政府調配資源、加大投入,抓實整治。各縣(市、區)黨委、政府一把手親自過問,統籌推動,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力度,倒排工期,全面抓好清理整治。通過清理整治,有效解決了一批影響水源地安全的歷史遺留問題,拆除排污口問題4個,治理解決工業企業污染問題9個,關閉或取締旅游餐飲問題19個,推動解決農業農村污染隱患問題210個,有效整治碼頭和交通穿越問題67個,進一步完善水源保護區劃定或調整、更新完善界標和警示標志等水源保護的基礎工作188個。切實消除了許多影響水質的污染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下一步,我省將持續發力,進一步開展好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
2018年12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進展情況統計表可登錄云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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