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嚴控施工揚塵,全面梳理城區土石方作業工地清單,住建、城管、環保等部門抽調專人,開展施工工地巡查,對未按要求落實的工地,依法停工整改并頂格處罰,一案一銷號;嚴格執行建筑物拆除作業報審監督制度,未經市政府批準實施拆除作業的,約談屬地政府負責人;嚴控堆場揚塵,企業和港口碼頭散體物料堆場未達到出口路面硬化、圍擋封閉、噴淋抑塵等標準的,必須停止裝卸、傳送等產生揚塵的生產作業;嚴格執行水泥錯峰生產要求,一季度,水泥行業錯峰時間必須在1、2月完成。
全力保障道路清潔,將重點管控區域內所有道路納入重點保潔灑水范圍,當濕度大于70%時,增加機械化清掃作業頻次;實行機動車限行,排放標準低于國Ⅳ的柴油貨車禁止進入外環限行區;加強油品管控,加大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力度,依法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的行為。
嚴格執行重點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按照《宜昌市重點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實施方案》,常態化開展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未達標排放的嚴格依法查處。
嚴控城鄉生活面源污染,禁止城區露天炭燒烤,及噴涂、焊接、打磨、切割等作業,禁止城區飲食業和居民使用高污染燃料(蜂窩煤、木柴等散燒),禁止重點控制區內餐廚油煙直排,要求各區政府把管控責任落實到街道社區,加強日常巡查處置。
臨時管控期間,我市將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環保、氣象部門每天開展一次會商,做好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及時啟動重污染預警和應急響應。
標簽:大氣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