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決定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審批、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完善配套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等內容作出規定。
在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方面,新修改的條例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具體規定了“五個假期”: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
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的護理時間;
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于15天。
還規定,明確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假期,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在優化生育政策方面,新修改的條例明確規定,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并對再生育的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有子女經鑒定為殘疾,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額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納入現家庭子女數合并計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時,收養的子女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在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方面,新修改的條例明確規定,城鄉社區建設改造和新建居住(小)區應當規劃和建設嬰幼兒活動場所以及配套服務設施。公共場所和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母嬰設施,為嬰幼兒照護、哺乳提供便利條件。提高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鼓勵幼兒園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女職工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育兒補貼制度。
在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方面,新修改的條例規定,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幫扶關懷、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修改后的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官宣
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
產假再增60天
除此之外
團團還為你們整理了
2022年這些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2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22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21年10月25日
事關出行!東西湖2條地鐵線(附:團團“選座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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