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唐
目前在我國,正常情況下,一般是在新生兒出生后12-24小時內接種。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常常會因為種種原因錯過了這個時間段,有些家長就會很糾結這個問題,強調一定要在這個時間接種就最好,其他時間段接種就不好。
對于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理解的。國家規定的操作程序,指的是一般情況,但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非得嚴格執行這樣的程序。一般來講,在一個月之內接種卡介苗都是符合規定的。如果兒童在一周歲內未接種,可以進行補種。超過一周歲,就沒有必要接種了。
實際工作中,常會碰到母親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那么新生兒在出生24小時內就要接種三針疫苗,乙肝疫苗、乙肝免疫球蛋白、卡介苗。考慮新生兒的耐受性,暫緩卡介苗的接種是完全可以的,但三針同時接種,也是符合相關要求的。
有些機構曾做過相關研究發現,對出生72小時、6周和12周的兒童注射卡介苗進行效果分析,發現出生12周注射卡介苗的效果最好。對于這樣的報道,我們只能參考而已。因為這樣的研究,只是揭示存在的一種現象的可能,研究的科學性以及數據分析時是否存在顯著性的差別,都是值得商榷的,還有就是得有更充分的資料重復上述結果,才會有實際的意義。在實際工作中,有許多人把一種理論或觀點,甚至是一篇學術論文,運用到工作中,這是十分有欠妥當的。
目前學術界對卡介苗預防肺結核的效果一直存在著爭議,但比較一致的意見還是有效果的,尤其是對兒童粟粒型結核和結核性腦膜炎有很好防控效果。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預防成人肺結核的效果,因而我國取消了兒童7周歲復種卡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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